为惠及新农合参合群众,降低反复住院的恶性肿瘤放化疗患者的经济负担,安徽省卫生厅、财政厅《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(2012版)》皖卫农[2011]44号文件规定:
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,新农合恶性肿瘤住院放化疗住院只收取首次门槛费。
与我院签署新农合即时结报协议的县市区均执行此项政策: